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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页(第1页)

任凭我再有细腻婉转的心思、料事先机的智谋,在他的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妹子,而那个质傲清霜、容光照人的袁紫衣永远是他心目中的挚爱。救袁紫衣,我心中到底是不甘的,但是我知他的心思不在我的身边,我又怎能真正地心安理得陪在他的身边?鲜红的血从自己唇角渗出,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我再也没有气力,慢慢合上双眼。灵魂透明,此时的我能听见他的伤心,也能听见他的悔恨。但是我的心很灰,因为这里面没有她所奢望的爱,哪怕是一丝。也罢,一切,一切,终如云烟消散,无影无踪……若有来世,我绝对忘记你!&ldo;郡主娘娘,你总算醒了。&rdo;我看着这陌生却清静的屋子,一时有些惊疑不定。站在我身旁的白衣女子长得很是秀致,她端着一碗药,可是面上却无多大的担心。而且我似乎听到她称呼自己为郡主娘娘?这事怎么回事?我自诩是一个深涵若海、心事清透的女子,但是此时我却迷糊起来。总算,随遇而安是我的长处。一步一步的推敲打听,我才恍然明白,我已经成为了另一个人。我名字依然是程灵素,但是身份却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而且还是寄居在白云山庄养病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来历不凡,她是今年新登基圣上的表妹,而且竟然深蒙太后皇帝的爱重,竟然被封了一个虽不入皇碟,却有封号的郡主。不过,这个郡主身体自小体弱,而且出生还带着胎毒。记忆中的白云山庄的神医对这位小郡主用药很是很有效果的,可是此时我成为了她,我自然有更好的办法。我从来就不愿意在没有底牌的情况下暴露自己,我开始进入白云山庄的书房。而且每天在有人跟着的时候背诵医典毒经,又因为我的身份特殊,所以,很快的,我可以慢慢动用药材。甚至,我曾在每天开的药里加了一些东西,以致自己很快好了起来。身子痊愈那天,我要去拜别白云城主。我才知道,白云城主姓叶,叫孤城。有剑仙的美誉。我初次见到他时,他在白云山庄的演武厅练剑,那一瞬间的剑虹,我竟然觉得比七星海棠还美,比胡斐的练刀的模样更令人心动。他见了我,也不惊讶。行云流水的将一套剑法使完后,他慢慢走到我面前。语气疏离冷淡,我没有意外。她的这个特殊身份,也许就是一个泥菩萨,可偏偏还要将这个泥菩萨供起来。看着外面等候我的仪仗,我心里很不舒服。我程灵素属于山野,属于江湖,难道她真到要在红墙内院内度过余生?我回过头,看着身边的叶孤城。&ldo;我想学你的剑,你有什么要求?&rdo;从来冷漠的叶孤城竟然笑了,他说:&ldo;金丝鸟是学不会人话的。&rdo;我淡淡的说:&ldo;我若凭自己的能力杀了你,你可还会认为金丝鸟说不了话?&rdo;叶孤城饶有兴趣,说:&ldo;我等着,你真能办到,我必全力教你。&rdo;我点了点头,我的毒术一直是我的底牌。当天,我给自己下了毒,同来的禁卫以为我身体没好全,所以并没有带我离开。叶孤城的武功很高,我甚至认为比苗人凤还要高。只是高手终究要呼吸,要说话,甚至要吃喝。我在他的吃、喝、衣上都下了毒,可是他没中招。看见他轻巧的过来说我输了,可是他这时候已经倒了下去。我要下的毒,又岂会让人察觉。那些毒本就是虚幻的,她的毒下在自己身上,她就等着他过来,这样,才是他最放松的一刻。我的目的达到,叶孤城不生气,反而和高兴。我一直敬重我师父,所以提出不拜师的条件,他也无所谓。练剑的时间很苦,但是我这身体确实天生剑体,叶孤城教的更加用心。后来,我心中尊敬他,便开始称他为师叔,他也默认了。那个时候,我们两个谁也没有想到我们彼此是对方的良人。日子就这样过着,唐门来求药打破了白云山庄的平静。也许是唐门的人自视甚高,也许是见了山庄我所建立的药园起了贪心,他们竟然借赌毒之名,索要山庄。山庄的一糙一木,是我来到这个世界最喜欢的东西。还有,白云山庄不出世,唐门真以为好欺负不成。唐门的毒,就是在百年后我也不放在眼里,更何况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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