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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你来啦,小齐,等了很久吗?”小艾微笑着回道。

“没有。”小齐笑着摇了摇头,紧接着又问道,“怎么样?叔叔和阿姨最后怎么决定的?”

“决定先分开住一段日子,爸爸回爷爷那边了。说是彼此都反省反省,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小艾看似轻松了不少。

小齐看在眼里,高兴地点了点头:“这倒也好。”

“嗯。”小艾也点点头,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一边说着学校的事一边结伴而行。自从小艾醒了以后,他们便再也没有提关于堕胎手术的事,小齐也没有问过小艾为何会哭着醒来,虽然他一直对小艾醒来时不断重复的那句话耿耿于怀。那时的小艾,不论别人怎样安慰她,她也只是重复一句话:“全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对不起,对不起……”

(《婴园》完)

第11章阴婚(1)

题记:僵尸,传说中人死后却因某种原因还能行动的尸体,从高到低分为六个等级——白僵、黑僵、跳尸、飞尸、魃、魔王,其中,魃和魔王极为难得。魔王,数千年到一万年才会出现一个,从古至今仅此一位,被地藏王菩萨收为坐骑,入了佛门,名唤谛听;魃,为飞尸吸纳精魄数百年而成,数量也屈指可数,然有一魃者却极为特殊,因其死时被施以秘法,死后灵魂锁于身体,加之执念,百年后便化为魃,人畜无害,统管众僵,三界称其为“尸仙”。

逐鹿县的县政府正在开会,会议是临时决定开的,领导们都在场,气氛很凝重。逐鹿县地处湘西一带,少数民族比较多,这就使得各种民俗竞相混杂,有的民族甚至还保留着土葬的习俗,而这个风俗却引来了一批不速之客——盗尸者。

三十九岁的县委书记徐方严肃地坐在桌前,目不转睛地看着正在发言的县长,看起来十分专注会议的内容,实则他的思想已经开始神游了。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会议的内容,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盗尸,是的,湘西这边是古时所说的养尸地,也是苗蛊、赶尸等种种传说汇集的地方。徐方对这些传说将信将疑,但尸体不火化直接下葬的习俗在现今火化普遍的年代还存在,这他倒是知道,并且这习俗养活了一批专门靠倒卖尸体的赚钱的人。有人问了,这尸体有什么可值得卖的,人都死了,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很多年了,身上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死人,当然有死人的价值。古老的尸体可以卖给专门从事古尸收藏的收藏家,年头近的尸体嘛,可以用来配阴婚。湘西一带有时会有丢尸体的案件发生,如果尸体不是文物级别的古尸,那么很容易会成为无头案。逐鹿镇近几年也发生过盗尸的案子,都没引起重视,谁知渐渐变得严重了,老百姓们议论纷纷,开始出现不满情绪,为此,县政府开过会议,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来调查这一事件,可一直进展不大。

今天的这个会议却并不是单纯为盗尸案件开的,有新的情况出现了,比盗尸要严重得多的情况——人口失踪,逐鹿县所处的湘西西部最为严重。

“人口失踪案,虽然,还没有出现在我们逐鹿县,但是鉴于此案件的恶劣程度,呃,我们县必须开始要采取措施。”发言的县委副书记用着一口极其不标准的普通话说道。

徐方拿起笔记本挡在面前,打了个哈欠,心里想:说了这么多,还是那些屁用没有的话。

“……女子和小孩尤为需要注意,从其它地区发生的案件来看,女人和小孩失踪人口比例占80%。”副书记还在卖力地说着。

徐方又开始溜号了:就案子本身来说,的确需要提高警惕,看来回家得嘱咐一下家里的人了。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件事需要解决。

想到这里,徐方不耐烦地皱着眉,希望人口失踪和那个人没有关系。他越想越心烦,连县长宣布散会都没有听见,直到后勤部主任碰了碰他的胳膊。

走出会议室,徐方的男秘书小赵迎了上来,徐方做了个摆手的动作,小赵立马闭嘴点头,跟着自己的上司走进了办公室。

关上门以后,小赵才开口说道:“徐书记,有件事情我得跟您汇报一下。”

“等一会儿再说,我先问你,你跟姓史的那个人联系上了?”

“是的。”

“我母亲要办的那件事跟他说的?”

“说了,他说他会尽快给您办好。对了,这是他给您的。”

小赵把一个信封递到徐方面前,徐方顺着信封口往里看了看,薄薄的信封里面只装了一张□□。

徐方今年三十九岁了,在这个无关系无钱万事都难的社会里,凭着自己八面玲珑的能耐,摸爬滚打到如今的位置,他看透了官场,所以初工作时那一股子热情已经开始渐渐归于平淡。一年前,他开始接到神秘的信件,没有地址没有姓名,大致写的是写信人是一个专门盗尸的团伙,知道湘西这边是养尸地,想发发财,得需要徐方的照应,所以写信和徐方拉关系。当然,不会让徐方白白照应,他们会给徐方好处。刚开始徐方并没有回应,他怕是一个圈套,暗地检查官员的品行什么的,他可不想让自己刚有起色的事业就这么完了。直到他的秘书小赵跟他提起了这件事,小赵说他知道这个盗尸团,因为以前的几起小案子都是他帮忙盖过去的,如今这个团伙想要干几票稍大的,小赵自己力量有限,所以让他们直接和徐方联系。小赵本来不想让徐方知道自己参与进去过,可是看他迟迟不做回应,看来是怕这是个圈套,所以不得不站出来让徐方放心。

徐方表面上把小赵训斥了一番,但是并没有表态,小赵是他一手栽培的,可以说是自己人,这些年来他所做的那些搬不到台面上的事,小赵大部分都是知情的,如今这个秘书也参与到这些不光彩的事情来了,还把它们介绍给上司,看来他们早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最后,徐方同意了,但是他有两个条件,那就是盗尸团不可以在逐鹿县太过频繁的活动,再有他不会直接和他们接头,见面提出要求什么的都交给小赵去完成。一来他间接告诉了小赵他们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他信任他;二来他想,万一有一天他们的行为被暴露了,他可以拿小赵当挡箭牌,虽不能推的太一干二净,但是凭他多年来积下的人脉和经验,他还是可以摆平的,毕竟盗尸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至于他收到的钱,他一律交给住在市里的妻子,分别存在不同的银行和家里不同的人名下,然后用其它的钱炒炒股票、房产什么的。如今过去两年了,一切都算正常,自己的妈妈、老婆、女儿都住在逐鹿县所属的市里,去年换了个新房子,女儿也升初中了。只是最近自己有件事得让那个盗尸团去做。团伙的头头姓史,所以每当徐方和小赵谈到那个团伙时都会用“姓史的”来代替。

徐方的母亲虽是汉族,但却是湘西这一地区的本地人,早年上过一点学,可架不住湘西这一地区的传说和迷信多,所以他母亲或多或少地信一些风俗传说,比如说,阴婚。

阴婚,也叫冥婚,是指一些未结婚的男女死去后,家人为了让他们死后的生活更加完满,会为其找到生辰八字、年龄相匹配的同为已死的人配冥婚,到时也会热热闹闹地举行一些仪式把两个已结为夫妻的尸身合葬,虽说是迷信,但也寄托了生者希望死者过得更好的愿望。

徐方是党员,是无神论者,按理来说为了保全自己是县委书记的名声他应该完全杜绝这件事,可是当他跟母亲谈过以后,被母亲骂成“不孝”时,他彻底妥协了。母亲主张配阴婚的是在十三岁就死去的他的哥哥,并且是为了救爬到树上玩而不敢下来的徐方,最后摔到树下河里淹死的哥哥。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训斥他忘记了舍命保护他的大哥的恩情,徐方叹了口气,他没忘,他之所以拼命向上爬就是为了做大哥不能做的——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如今父亲早已去世,只有母亲了。最后,他同意了为大哥配冥婚,这也是他为哥哥能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可是他也跟母亲说了,到时只需请个证婚人宣读婚书然后合葬即可,不能大张旗鼓地迎亲,晚上也不行,毕竟他是一县书记,大小是个政府官员,可不能为了这件事被弹劾了,母亲最后也同意了。

徐方想来想去,最方便的办法是找他一直罩着的盗尸团,虽然她不想这么做,但母亲那边催得紧,他无法只能让小赵去协商,而那边也很快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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