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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可以有(第1页)

渭南令的态度让李杰很不爽,十分不爽。

不爽要怎么办?

干他丫!

不然留着过年啊!

于是李杰单方面宣布了孙县令的罪状,然后让四大护法直接就把人给拷了。

孙县令当场就像屠宰场里的猪猡一样,又拱又叫的,场面十分壮观。

“寿王杰,你敢动某?你就不怕卢公?”

“怕个毛啊?本王堂堂正一品亲王,怕他一个三品?”

在场的人当时就懵了,特么是这么算的吗?

你要这么算,长安城里的勋贵们岂不是都爽翻了。

“再说了,本王现在是京兆牧,拿你还需要看日子不成。

秦三郎行凶本王是亲眼所见,尔等勾结,也是证据确凿,秦三郎已经招供了,你休想逃脱罪责。

另外,秦少府是要本王动手呢!还是自觉点。”

秦县尉当时就怂了,直接跪地求饶,然后把所有罪责通通推向孙县令。

一副我是被逼无奈的表情,表演的惟妙惟肖,妥妥的小金人水平。

李杰顿时觉得这是个人才,不妨给他转职污点证人的机会。

于是孙县令在一番不知情的密谋下,承担了大部分罪名,直接摘掉官帽,打入大牢。

两百多斤的胖子就这么被拖走了,一边拖还一边挣扎,顺便吼了几嗓子。

大概意思就是,我家祖上为大唐流过血,为大唐贡过献,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李杰不知道姓孙的为大唐做过什么贡献,就算知道,也假装不知道。

谁还没个牛逼的祖宗,我老李家祖宗还是开国皇帝呢!我说过什么了么?

按照大唐律,贪污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区别判法。

一是你收钱了,但没有影响正常司法,也就是说你只收钱但不枉法。

这个可以轻判,甚至不用判。

因为人家大可以说,我手下敬仰我的人品节操,送我点红包,怎么啦?又没干坏事!

所以这事很难把握,即便真要判,主要也得看数目,但绝对不会死就是了。

二是你不但贪污了,还枉法,拿了钱替人办事,阻碍司法公正。

那对不起,只要过十五贯,直接就可以咔嚓了。

但这个区别线往往会有点模糊,主要看上面的人怎么定罪。

有时候白的能变成黑的,黑的也能变成白的。

所以这世界上的事,怎么说呢!真他酿的炒蛋!

很明显孙县令这事属于贪赃枉法的范围了,李杰正琢磨着要不要一刀剁了他,还是留他一条狗命。

最后考虑到人家祖上为大唐流过血,贡过献,怎么说也是功臣之后,虽然也不知道隔了多少代了。

所以决定留他一条狗命。

至于前途,那肯定是完了,能活着就不错了。

但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该怎么应付老卢。

卢携,字子升,范阳人,出身范阳卢氏。

范阳卢氏,五门七望之一。

牛逼不解释!

老卢是大中九年考中的进士。

考中后被授予集贤校理,并出任佐使府。

咸通年间开始入朝为官,从右拾遗开始做起。

然后升迁殿中侍御史。

随后转任员外郎中。

接着任长安县令。

中间外放了一段时间郑州刺史。

做完郑州刺史后,又被召回朝廷做谏议大夫。

紧接着一路高升,充任翰林学士,授中书舍人。

然后又升迁户部侍郎、学士承旨。

最终成功拿下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跻身宰相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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