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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页(第1页)

“部里在做调查了。”

“你早就知道?”

“我不介意,不但不介意,我本来还自认为能保住他,要不是事情闹得这么沸沸扬扬,我爸是完全可以保住他的……”李真自知失控,匆匆收敛,“你介意?”

我失笑:“呵,他是不是什么见鬼的高级翻译……不是,我没有侮辱这个行业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我连他的社会地位都不在乎,又怎么会在乎这个?可是,他怎么会没有文凭?他那么优秀。”

我对孔昊的“真情告白”让李真蹿升了满满的戒备:“我这次来只有一个问题,你和他……还有没有可能?”

我再度失笑,愈发认为她和孔昊是人以群分了,他们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也都一窍不通于感情。孔昊他爱我,要我,便命令我,要求我,而李真她心存怀疑,便单枪匹马来要我立保证书。不说人分九等了,先遵照情商大致分个三等,我在中段遨游,他们二位无疑要在下游挣扎,至于那上等人,周森不发话,大概没有他人敢称霸吧。

我忙不迭在手臂上掐了一个指甲印。这是我自立的新规矩,一念及周森,就要自罚受些皮肉之苦,可始终不等上一个指甲印褪去,新的又争先恐后。

“可是他妈妈,认为我们还有可能。”我把李真视为自己人了,孔妈妈为刀俎,我们为鱼肉。

可李真倒如释重负了。说她有种也好,单纯也罢,反正她是只把我当了头号敌人,至于孔妈妈,不值一提。我以过来人的姿态好心给她打预防针,说她可以不在乎,可孔昊却未必,我和他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哪知,李真小宇宙爆发,哼了一声,说那不过是因为你们爱得不够深,不够切。我面子上挂不住,只好干巴巴的激她说有本事你们够一个我看看。

末了,我试探地:“那个魔术师,找到了吗?”

李真摇摇头:“人间蒸发了。不过孔昊说了,他这条仕途走得太顺了,没人嫉妒才不正常,平时他又太目中无人,树敌不少。他还说,不追究了,真相大白,他反倒解脱了。”

虽然没有将爱情进行到底,孔昊好歹是将我保护到底了。

单喜喜发了新微博:啦啦啦,我要上电视啦。她的微博一向配图,这回配了张牛奶泡玉足的照片,勾人血脉贲张。

不足两分钟后,庄盛就第一个发表了评论:可是喜喜小姐的花容月貌终于被星探相中?

我以为是单喜喜露脸的鞋子广告终于有了进展,结果她私信我,说广告早黄了,但她又被引荐去参加一档收视率颇高的综艺节目,与其他个诸如手模,腿模,背模之类的姑娘共同讲述不露脸的人生。她说:这回我可是露大脸了。

这时,我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荒唐道:单喜喜,那你把周森让给我吧,你名利双收,前程似锦。你对周森才不过是喜爱,而我,至少要比喜爱多那么一点点。不要和我讨论他的拥抱和亲吻,久而久之我也能一笑置之。另外再传授我后宫三千,我不过是其一佳丽的平和,我会好好揣摩,假以时日,我也能安之若素。

我一边麻木地频频刷新着单喜喜的微博,一边由着另一个我听天由命似的堕落,连日来念及那个男人的频率像是从点连成线,又从线连成了面,自罚的皮肉之苦没半点用处,就差上老虎凳了。

而突然间,单喜喜那条活色生香的微博不见了。

才一下子,我便听见庄盛杀到前台,教训才伤愈复工的丁小娇:“我说妹妹,咱俩不都两清了吗?不带你这么打击报复耍阴招儿的啊。”

二人比手画脚了好一阵子,庄盛这才讨饶地一作揖,遁了去。他直接遁来我处:“沁啊,看见喜喜小姐微博上的评论了吗?”

我一头雾水。

“没看见?也好,免得玷污了你的明眸。”庄盛歪在我的桌子上,自说自话,“什么人啊?素质也太低了吧?满嘴喷粪啊。我还以为是小娇儿的马甲,搅合我呢,还真不是。唉?你说会不会是她同行啊?”

“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有营养的,大粪能有什么营养?”庄盛捏着鼻子走开了。

我再私信单喜喜时,她已不在线了。

我掏出手机,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问问究竟,可又想她一向在娱乐圈的深水中游刃有余,正这么犹豫着,手机便响了。一条没头没脑的短信,由一个陌生号码发来:我已返京,来我家找我。

它虽没头没脑,但我却机敏过人。是周森。

手机顿时像我作案的凶器似的,被我扔进皮包,然后我大步走进庄盛的办公室:“皇城根公园的症结所在是环境保护部门,只要拿下它就成功了一大半,不如我们承诺将每场利润的百分之十用作环境保护,顶上个好名声,他们办事才好办,有意和我们精诚合作也好有个台阶下。庄总啊,我申请今天加班,明天一早就交你意向书。”

庄盛啪的一拍桌子:“准了。”

手机始终在皮包里,像一颗被希望爆炸的定时炸弹。我一个人守着“合璧”文思泉涌,只当这里是我的保护伞,外面战火纷飞硝烟弥漫,也动不了我分毫。而当我敲上最后一个句号,手机震动,带动着一旁的钥匙发出巨大的声响。

我几乎是立刻打开了皮包的搭扣,拉开了拉链。还是那个陌生的号码,还是没有落款的短信:钥匙在院子里的罗汉松盆下,先到的话在家等我。

我啪的按下了电源,用最快捷的方式关了电脑,然后抽起椅背上的外套,带翻了椅子。好在我还顾得上关了门上好锁,不然稍有经济损失,庄盛会将我大卸八块。

我全速行驶,充满信念:我一定要比周森先到,我不可以见他,因为单喜喜的长篇大论完美无瑕,再和他纠缠不清,我便是自寻死路。可是,我却有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见到他的家,见到他的水杯,他的衬衫或是随便什么衣物,见到有他指纹的电脑或是喝了一半的白兰地,当然还有他的罗汉松。这近在咫尺的美好蓝图让我欢欣鼓舞。

我明目张胆地翻过他院子的围栏,似乎在认识他之后,跳窗翻墙是我的拿手好戏。可这满目的墨绿嫣红,鬼知道哪一盆才是罗汉松。月光下我一盆一盆地搬起,又一盆一盆地放下,指甲里灌满泥土。鬼又知道为什么周森会养一盆如此弱不禁风的罗汉松,它像是才播种不久,才只是枝桠的模样,和“罗汉”二字风马牛不相及。

没有时间再瞻前顾后,我如同开自家门般流畅地打开了周森的家门,一颗颠沛流离的心像是登了陆,好不解脱,好不自在。

依旧是干净的味道,干净到没有任何味道。

我早有了全盘计划的,时间宝贵,我本打算先去看看那日他安排我入住的客房,在那里,有一面诡计多端的窗帘,曾把我们团团围住。可是,我才抬脚,便看到鞋柜前摆放了一双……我的鞋子。那日,单喜喜突然造访,我踩着薄薄的一次性拖鞋跳窗逃离,从此,我的这双鞋子便再没有和我重逢。我几乎忘了它们,而周森也没有物归原主,他把它们就这样摆放着,像是我是这里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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