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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页(第1页)

他从来没有奢望过这份小小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可也没想过这么快便破裂。没过两年,他们都上了学,还都在同一个班级,周围的人开始有意无意地将两人进行对比。你看,陶然多棒,学习成绩那么好!就是,小小年纪,还那么有礼貌,长得又漂亮,长大了肯定是个帅哥。你们家顾林,这学期成绩退步比较大,我让陶然跟他同桌,一对一帮助,这样对孩子的成绩有帮助。顾林,你跟陶然不是好朋友吗,为什么你们差别这么大啊?顾林……陶然……欣羡,崇拜,喜欢的目光,都是落在他身边那个人身上。至于他,再次成为遗忘的对象。许多年以后,他会觉得自己当初一心想要争宠,赢取大人关注的行为很幼稚,但是不可否认,周围的环境,常常会对一个孩子的身心产生巨大影响。他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渐渐变得愈发顽劣与叛逆。大一入学那一年,他碰到一个人,至今都无法忘怀。顾林还记得他刚下火车的那一刻,在举着学校牌子的胖子旁边,那个人站在桌后收拾东西,斯文儒雅,彬彬有礼。“诶,等等!这是新生接待处吧?”他赶紧上前问道。“走吧,这是最后一趟班车了。”那人没朝他多看一眼,顾林眼角一瞥,看到身旁陶然欣赏的目光。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想也不想就冒出一句:“长得不错嘛,介绍介绍?”他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不是他们的初遇如此仓促,又或者没有陶然在旁边,也许,可能,会有另外一种结局?但是世事永远没有可能这个假设。他见到陶然对待那人的态度很不一样,心下也起了别的念头。把这个人追到手,然后再甩了他,到时候,陶然的反应,必定很精彩。当时的他没想过自己对这个人的感觉,到底是出自本心,还是因为陶然。自己也许料错了,他不像个普通的大学辅导员。身手不错,对那帮小混混也没怯场过,眉间泛着淡淡的寂寥。对他身份的好奇,愈发强烈。渐渐忘了最初的目的。被绑架的那次,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脖颈快要被勒断般难受,他几乎能听见自己心脏如擂鼓般的跳动声。也许是要死在这里了,那时候他想。恨自己一个富家子弟,什么都不会,只能坐以待毙。更笑绑匪绑错了人,陶然跑了,顾家不会为了他出高额的赎金。可是,那个人一步步从暗处走出来,打破了他的自悯。“你手上那个人,还是别杀的好,走了一个陶然,还有他,不然你人财两空,连一亿也拿不到了。”段初言调侃似的语气,却让他突然有种感动。这个人让陶然先走,却没有抛下他。在那之前,他从来未曾想过,居然有一个人肯为了他,放弃安全,身陷险境。后来自然是化险为夷,那人受的伤很重,据说还被傅家带走了。他约略听说过傅家叔侄的恩怨,心中很为段初言担心了一阵。只是,就算再怎么担心,自己也无能为力。在外人看来,他是顾家二少爷,风光无限,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顾林不过是个废物,一个离开了顾家,就什么也不是的废物。再后来,他便没再见过那个人。连去跟陶然打听消息都不能。绑架事件更让父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商量好将他送出国留学,并说好等回来就结婚。连结婚人选都有了,顾林见过那女人,跟顾家门当户对,长得也算清秀,同样也有着名门千金的所有毛病。他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他不甘心,不愿意,不想要。这样的人生,并不是他自己的。所以,他逃了。逃得远远的。走了一条跟其他人截然不同的路子。混黑帮,打架斗殴,甚至杀人。正文就完结了,所以这两天我先把番外写好,把大家的结局都安排好。顾林的结局,其实在我安排其他人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表打我tt我一直觉得,以他这样的性格,一定得吃亏之后才能成长,所以他走的路,与旁人也不一样些,毕竟不是所有的人,最后都能无忧无虑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总有些人要为自己年少的任性付出代价,尤其是顾林这样的性格。番外五傅家到了傅明谐这一代,早已是大富大贵,贵不可言。所以傅明谐是真真正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身为傅家长子嫡孙,他从小就被捧成了月亮一样,要什么有什么,幸好长辈们虽然疼爱,却并不骄纵他,该严厉的地方丝毫不放松,但即便是这样,依旧养成了傅明谐略显霸道的性格。而这种性格常常表现在一些小事上,让人哭笑不得。有些地区和家庭,到现在还保留着孩子抓周的习俗,傅家也不例外。傅明谐周岁生日那天,被长辈们抱到大厅里,光滑的地板上摆满了东西,笔墨,玉石,书册,甚至是做成元宝形状的金银饰品,总之琳琅满目。抓周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一种形式,不过是讨个吉利,没人会去琢磨孩子抓的东西里是不是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小孩子见到新奇的东西自然大为高兴,一周岁的傅明谐还不大会走路,没有大人搀扶的话他走没几步就坐倒在地上偷懒。眼下大人们都站在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明谐左望右望,就是等不到别人来抱他,扁扁小嘴,索性爬了起来。抓起毛笔,把玩了一会,丢到一边,又爬向一尊小玉石弥勒,这个太重了,抓不起来,就用推的,推累了就歇一会,继续爬去抓别的东西。如此几番折腾,终于忙活完毕,他望着眼前的胜利品,咯咯直笑。长辈们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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