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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第1页)

乔野澜被季笙说的打消了念头,他转头跟王虎聊了一通后,王虎沉吟道:“我也觉得季笙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小娘们是有点招人生气啊,不整整她心里不舒服!她有劲冲都其良使去啊,找季笙的麻烦干什么,损人不利已。”王虎肯定道,“她就是想看季笙倒霉,这样她就爽了。”“那你说是发不发啊?”乔野澜道。王虎拍大腿说,“发啊!肯定发啊!不过现在别发,咱们不是快放假了吗?回你老家找一网吧再发,事先把视频剪剪,突出重点。”对g大的学生来说,学校是不是举行了一次盛大的会议这种事跟他们没多大关系,校网上和贴吧里出现的置顶贴子根本没什么人去点,对季笙来说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几天后,韩老师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有一个方晴给的收条。“是,有一个。”季笙把收条翻出来。韩鹏举在电话里说,“拿过来吧,登记一下,退你们一半的钱。这次参加会议你们自己置办的衣服鞋子这些行头,只要有发票就能退一半的钱。”“真的?”季笙惊喜道。当时看着貌似很有用的衣服和鞋子,在会议结束后就束以高阁了。现在放在衣柜里特别占地方,她感觉在她找工作前都不可能有穿这身衣服的机会了。韩鹏举笑道,“对,来了就找我。”季笙挂掉电话告诉姚东海和贝露佳这个好消息:“钱拿回来请你们去吃饭!”能退一半啊!不过为什么是找韩老师?他们一直是跟方老师联系的。“他是审核的人吧。”姚东海道。“可能。韩老师好像比方老师职位高。”季笙打电话发短信,把好消息周知众人。乔野澜更是激动的要跳起来:“我那收条放哪了?我要找找!”王虎和陈湘都是自己买的衣服,听说可以凭票拿钱,都很积极。过了两天,几人都陆续去找韩鹏举登记退钱,只是没想到韩鹏举还让他们写了会议期间的支出明细。“你们平时是怎么去会议地点的?”韩鹏举问。季笙:“公交车,地铁,晚了坐出租。”乔野澜:“一开始是自己坐车,不过后来就住在酒店了。韩老师,我就住你那屋啊。”韩鹏举笑道:“写下来,写下来。就走个形式。”然后又问了吃饭,这个是有餐补的。季笙只最后吃了一顿,还吃出了事故,之前都是去外面吃,这个餐补她是按天找方晴拿的。“你们呢?”韩鹏举问乔野澜。“我们不去吃当然不拿钱了。”乔野澜和王虎、陈湘互相看看,都纷纷点头道。“写上。”韩鹏举指着纸说。季笙把大家的名字都写上,“餐补”下面除了她是数字外,其余全是一串零。还有大家在排练时有没有喝矿泉水,努力排练时有没有吃小饭店。“自己带的。”季笙说。“冲的菊花茶。”陈湘道。“饭店是没有的,当时就在学校里练,就是吃食堂啊。”乔野澜道。“我们到点练完就走了。”王虎说,“不耽误吃饭。”最后就是大家的服装和化妆的问题了。“自备。”王虎道。“自己准备的。”陈湘。季笙和乔野澜对视一眼,不是很有信心的说也是自备的。化妆倒是学校请了人,不过除了第一天以外,剩下的都是他们自己化的,反正就是把脸当墙来涂嘛,越浓越好。季笙偷懒化淡妆也没人管。等他们写完明细,韩鹏举给了钱后就让他们出去了。走出大楼后,四人不自觉的就聚到一块说起了悄悄话。“我怎么觉得这有点不大对头呢……”王虎一脸深沉道,“这是在查账吧?方老师不会是虚报假账了吧——”剩下三人默默点头。应该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谁也没说给方晴打声招呼让她小心点,而且大家的心里还都有些小小的高兴。转眼间,秋天到了,树叶纷纷落下,校园里到处都是秋景。季笙也开始在阴天的时候犯困,她的症状似乎一年比一年严重。“如果给我一床棉被,我能一口气睡到春天。”季笙给宋阳打电话时说。宋阳笑着说,“那还要给你扎上针,输糖盐水保证营养,还要接尿管……”“停停停!”季笙恨道,“你恶不恶心?”宋阳笑完说,“所以还是当人好吧?你要时刻跟你体内属于植物的本能做斗争。”“你说我现在算植物还是算人呢?”季笙以前只能自己闷头想到死,现在宋阳知道后就能听听别人的意见了。“植物占二成,人占八成。”宋阳,“你现在还是照人的方式生存,菟丝草不是把你变成一株草,而是改造你的身体,好当做它的苗床——但在它扎根之前,你就把它给剪了,所以它现在留在你体内的像向阳性这些本能,只是残留的dna的记忆而已,它其实影响不了你。”季笙不敢相信,可她又盼着这是真的。“真的吗?”她问,“我不是越来越像植物?”“不是。”宋阳说,“你有真的因为很困而突然睡着吗?”“没有。”季笙肯定的说,她只是觉得现在这种天气躺在被窝里更舒服,姚东海和贝露佳都说这叫懒癌,人人都有这毛病。“那你晒太阳时会不用吃饭吗?”宋阳问。“没有!”季笙想起自己虽然晒着太阳却饥肠辘辘的情景,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所以啊,那都是你的错觉!”宋阳斩钉截铁的说,“好了,去上课吧。跟你的懒筋做斗争,好好记笔记,回头我要检查。”挂了电话,宋阳从面前的瓷碗里拿出一撮灰装进密封袋里,再剪下一株雏菊把它放进碗中,这次他洒上了一点生石灰,然后淋上水。——这次看用这种方式能不能烧死它。他最近在研究杀死雏菊的一百零八种方法。现在他能理解为什么第一次到实验室时,季笙会拿出一瓶除草剂来泡菟丝草了,因为它的生命力实在是强。除了烧掉它以外,其它的方法都没用,不管是强酸还是强碱都不能杀灭它的细胞。他试过把它放在烈日下暴晒,哪怕是地面温度已经达到了五十度,对它来说也不算什么,只会造成脱水,晒了十五六天后,只要重新把它插回土里,只要四个小时就能恢复原气。切碎或拍成碎渣滓也对它的细胞无损。他怀疑只要有一个细胞,再给它土壤或一株植物,它就能活过来。而在这之前,它可能可以默默等待很久很久,说不定比他的生命还要漫长的时间对它来说只是一个午觉。但除此之外,它也没有什么坏处。他已经用雏菊做了各种试验,发现它的适应性良好,在任何土壤,任何环境都能坦然生存,毫无问题。他甚至弄来了高碱地和沙土,它都能好好的扎根。就在他觉得是不是能开发下它的经济价值时,它的第二代就不具备这种特性了。宋阳认为,菟丝草的dna不具备把雏菊改造成新一代的菟丝草的能力,或许本株可以,但残留的dna不行。而雏菊本身也无法吸收它的细胞,学习它的特性。二者无法融合,彻头彻尾。所以在第一代的雏菊死后,它产生的种子里将不会再有菟丝草的dna。换句话说,不管季笙被影响成什么样,她的孩子最终只会继承她本身的dna,而无法获得那些神奇的“进化”能力。宋阳对季笙产生了新的兴趣。一开始,他怜爱她,想拯救她。现在,他却对她身上的变化好奇了。有时他会产生“季笙也是一个难得的样本”“独一无二的样本”“这个世上只有我知道,只有我了解,也只有我能观察她”诸如此类的想法。但随即,罪恶感涌上心头。他勉强把这些念头忘掉,但时不时的它们就会冒出来,缠绕在他的心上。这段时间他避免去找季笙,不知是不是罪恶感作祟,他希望自己能忘掉那个念头,记住自己是季笙的男友。可是研究菟丝草是他的责任,也唯有他能承担。他不能连研究都逃避掉。所以他一直在来回反复。不过他现在已经想好要怎么做了。“宋阳?”季笙刚从考场出来就接到宋阳的电话,“你说你来找我了?你在哪儿?”她左顾右望,好像他能突然从哪一个角落冒出来。宋阳:“我记得你今天上午就考完了吧?我来叫你去吃午饭,下午再回来帮你收拾行李。”他带着季笙去吃自助,似乎秋季的来临没有影响她的好胃口,而且她好像也没有营养过剩的危险了。宋阳又去拿了两盘羊肉,回来倒进火锅里,搅了搅红亮的汤,他把冻豆腐和川粉捞出来给她。季笙吃的头都不抬。“我其实想问……”他说。季笙抬头:“嗯?”“你平时吃的东西都消化到哪里去了?”宋阳好奇的问她。“不知道。”季笙理直气壮的说。宋阳想,反正没听说哪棵树吃撑的,她这样还挺让人羡慕的。吃完饭两人慢悠悠散步回学校,寒风料峭,街上行人纷纷缩起脖子,加快脚步。季笙迎风而立,一点感觉都没有。她旁边的宋阳倒是帽子、围巾加口罩全都裹上了,他突然伸手摸了下她的头发,道:“你冬天掉不掉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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