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做证的村民既不能证实又不能反驳。他们看见那熊熊燃烧的教堂被许多穿制服的女人看守着,门没有被打开。这样,他们自己也不敢去开门。当她们第二天早上开拔时,他们又遇见了她们,而且在这些被告中又认出了她们。但是,由于只是在晨窿中相遇,哪位被告是号施令者,是否真的有哪位被告在号施令,他们也说不清楚。
"但是你们不能排除这位被告做了决定吧!另一位被告的辩护律师指着汉娜说。
他们不能排除,他们怎么能排除!看到其他被告明显地更年老,更疲倦,更胆小和更痛苦,他们也不想排除这种可能性。相比之下,汉娜就是个头头。除此之外,有个头头存在也减轻了村民们的负担。他们在一伙严厉的、有领导的女人面前没有伸出援助之手总比在一帮不知所措的女人面前而没有伸出援助之手要好得多。
汉娜继续抗争着,对的她就承认,错的她就反驳。她的反驳越来越困惑,越来越暴躁,她的声音不大,但其厉害程度令法庭感到惊讶。
最后,她放弃了争辩,只是在被问到对她才说话。她的回答简短扼要,有时候甚至漫不经心。好像为了让人更明显地看出她已经放弃了,她现在说话时也不站起来。审判长也惊讶地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法庭审理刚开始时,审判长曾多次对她说过不必站起来,她可以坐着讲话。有时候我会有一种感觉,觉得法庭在审理接近尾声时已经厌战了,想尽早把事情了结,大家都已经心不在焉,都想在经过几周对过去的审理后再回到现实中来。
我也感到厌倦了,但是我却不能把事情置于脑后。对我来说,审理没有结束,而是刚刚开始。起初,我是一名听众,突然之间我变成了参与者、一同游戏的人和共同决策者。我并没有去寻找和选择这一的角色,但是我却得到了它,不管我愿意与否,不管我是采取了主动还是被动。
如果我能做什么的话,我也只能做一件事。我可以去找审判长,对他说汉娜是个文盲,她并非如其他人所说的那样是个主角并负有主要责任。她在法庭上的言谈举止并不能说明她特别固执己见、不理智或者厚颜无耻,而只能说明她对其控告词和那本书事前缺乏了解和认识,也是由于她缺乏战略战术意识的结果。这对她为自己辩护极为不利。她虽然负有责任,但是她所负的责任并不是像看上去的那样重大。
也许我的话不能令审判长信服,但是,我会促使他去思考,去调查研究。最终结果将证明我是对的。汉娜尽管将受到惩罚,但是她的罪责将会减轻。她尽管要坐牢,但是会早些时候被放出来,会早些时候重获自由。她的争辩难道不正是为了这些吗?
是的,她是为此而抗争的,但是她不愿为了获得成功而暴露出自己是个文盲,她不想为此付出代价。她也不会愿意我为了她在监狱里少呆几年而出卖她。她可以自己讨价还价,但她没有那样做,说明她不想那样做。对她来说,为了她的自我价值蹲几年监狱也值得。
但是,这对她来说真的值得吗?她从这种虚伪的、束缚她的、令其丧失活力的、使其无法施展才能的自我价值中能得到什么呢?如果把用于掩饰真实谎言的精力用于学习,她早就能学会读和写了。
当时,我曾试着与朋友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你设想一下,有人想毁掉自己,故意毁掉自己,你就是能挽救他,可你将挽救他吗?你设想一个手术,病人服用了连麻药都无法相比的毒品,但他又耻于向麻醉师开口讲他服用了毒品,在这种情况下,你能告诉麻醉师真相吗?你设想一次法庭审理案,有一名被告将会受到惩罚,他是个左撇子,但是他为此感到羞耻。如果他不讲出自己是一个左撇子,因而不能完成一个用右手实施的行为,你能对法庭说明此事吗?你设想一下,某人是一名同性恋者,作为同性恋他不会于某种行为,可是他又耻于做一名同性恋者而不说明真相。这不是人们是否应该耻于做一名左撇子或做一名同性恋者的问题,您想一想,这是被告为自己感到羞耻的问题。
第12节
我决定和我父亲谈谈,不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无话不谈。我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既不能把他的感情告诉我们这些孩子,又不能接收我们带给他的感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猜想在这种互不通气的行为背后蕴藏着丰富的、没有掘的宝藏。但是后来我怀疑那儿是否真的有什么东西。也许他年轻时有过丰富的感情,但是没有表达出来,天长日久这种感情就变得枯萎,就自消自灭了。
然而,正是由于我们之间存在着距离我才找他谈。我找的谈话对象是一位哲学家,他写过有关康德和黑格尔的书,而且我知道书中写的是有关道德问题。他也应该有能力就我的问题和我进行抽象的探讨,而不是像我的朋友们那样只举些空洞的例子。
如果我们这些孩子想和父亲谈话的话,他像对待他的学生一样与我们预约时间。他在家里工作,只是在有他的讲座和研讨课时才去大学。想要和他谈话的同事和学生都到家里来。我还记得学生们排着长队靠在走廊的墙上等着,有的阅读点什么,有的观赏挂在走廊里的城市风景图,也有的同学呆呆地东张西望。他们都沉默不语,直到我们这些孩子打着招呼穿过走廊时才回以一个尴尬的问候。我们与父亲约谈当然不必在走廊里等候,但是,我们也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去谈,敲门后让进去时才能进去。